聽障社會福利
新制助聽器補助辦法說明
新版ICF身心障礙鑑定與新制輔具辦法於民國102年7月11日開始實施,新制助聽器補助依助聽器規格分級分為A、B、C三款,分別有不同金額的補助,另外新制與舊制不同之處為在購買助聽器之前,必須先至醫院或輔具中心進行「輔具評估」,通過輔具評估後才能購買助聽器,然後向區公所申請助聽器補助。
助聽器分級:
| 單耳補助金額(低收入戶) | 中低收入戶75% | 一般戶50% | |
| 助聽器A款(口袋型) | 4000 | 3000 | 2000 |
| 助聽器B款(類比/手調數位型) | 7000 | 5250 | 3500 |
| 助聽器C款(數位式) | 15000 | 11250 | 7500 |
助聽器每三年可申請乙次補助(十二歲以下得每兩年申請一次補助)
十八歲以下或二十五歲以下之在學學生(國內日間部)上限為單耳20,000,雙耳40,000元
初次申請時年滿65歲以上且非低收入戶者,補助金額以B款標準為限
新制助聽器申請流程